先说结论性的问题,中间是背景,赶时间的可以直接拉到最后。
背景
去年跟几个前同事聊了个事:一个人负责拿单子(他跟前东家的销售关系好, 销售会往他那边介绍项目),剩下几个人负责做。 当时说好按合伙来分,牵头的那位占 51%,其余四个人各占 12.25%。
注册了个公司,法人写的是牵头那位的家属,实际做主的是他本人。 股权这块从头到尾没做工商登记,只是微信里聊定的。当时觉得都是熟人, 没好意思提这茬,现在想想是我天真了。
后来
一年下来,五个人里:
- 偏销售的那位,基本没动静
- 项目经理,也基本没动静
- 产品经理,说理念不合,退出了
- 剩我一个人,写代码
也就是说,现在实际在交付的只有我。产品和项目那两摊活,没人接, 自然而然落到我这。
现在
前几天他拿到一个新项目,找我做,给的条件是 **项目金额的 30%**, 对公打款到我自己的公司。
股权那 12.25% 没人再提,也没人说取消。就这么无声无息地, 我从"合伙人"变成了"接单的"。
我自己算过的账
不想空口喊少,我查了点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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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里外包对客报价的常见做法是 人力成本 × 2~3 倍。 反推回去,纯人力成本大概占报价的 33%~50%。 我拿 30%,等于连行业标准的成本线都没够到,还得从里面出自己的利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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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件行业介绍单子的居间费/返点,惯例是成交额的 5%~20%。 就算按顶格 20% 算,扣完还剩 80 ,他做管理和垫资、我做全部交付, 我怎么也不该只拿 30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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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个角度:100 的单子,扣 20 返点、给我 30 ,他留 50 。 他不写一行代码。我干完全部开发,扣掉人力和税,剩不了多少。
我也承认他不是白拿:客户是他的,需求对接、进度管控、验收、垫资, 这些他确实在做,这部分该给钱。我不是想把他归零, 就是觉得 30% 这个数,跟出力比例对不上。
想请教几个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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纯做交付的一方拿项目额的 30%,在你们那儿算什么水平? 我查到的合理区间是 40%~50%,不确定是不是脱离实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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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头约定的股权,人陆续走光之后,还有必要去争吗? 还是就当没发生过,专心把外包价谈到市场价更实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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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该不该要求知道主合同金额? 现在我连 30% 的分母是多少都不知道,感觉这个才是最要命的。 但直接问会不会显得信不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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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过类似经历的,最后是怎么处理的?谈崩了还是谈成了?
先谢过。
